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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学院综合教育学分评定标准表
2017-03-17 13:18   审核人: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德州学院综合教育学分评定标准表
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类型 学分值(本科/专科/专升本) 评定方式 负责部门
日常教育与
管理
日常教育 学生在校期间文明素养与参与集体生活表现,包括道德品质、行为举止、学风建设、诚信、劳动实践等方面 必修 4/3/2 由辅导员依据学生个人表现评定。每学年1学分,本科总学分4学分,专科总学分3学分,专升本总学分2学分。 各系
公民素质教育课(第一学年) 1.5/1.5/1 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成绩评定。
职业生涯规划课(本科第二、三、四学年第一学期;专科第一、二、三学年第一学期;专升本第一、二学年第一学期) 1.5/1.5/1
日常管理 早操、卫生、公寓、纪律等方面 必修 12/9/6 每学年3学分,本科总学分12学分,专科总学分9学分,专升本总学分6学分。违纪学生执行《学生手册》相关制度。 各系
荣誉表彰 先进个人 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选修 3 以表彰文件和证书为准,相同项目不同奖项级别只计算最高级别奖项。在校最高累计3学分。 团学
市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
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
系级个人先进荣誉称号 0.5
文体竞赛 国家级奖 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 选修 4、3、2、1 提供获奖证书和秩序单或节目单,相同项目不同奖项级别只计算最高级别奖项。在校最高累计4学分。 文艺部、体育部
省级奖 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 3、2、1、0.5
市级奖 一、二、三等奖 2、1、0.5
校级奖 一、二、三等奖 1、0.5、0.2
系级奖     0.2
科技竞赛 国家级奖 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 选修 6、4、3、2 以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(含电子设计竞赛、数学建模竞赛、挑战杯比赛、音、体、美专业竞赛等),相同项目不同获奖级别只计算最高级别奖项。在校最高累计6学分。 科创部
省级奖 一、二、三等奖 选修 4、3、2
校级奖 一、二、三等奖 选修 1.5、1、0.5
学术研究 学术交流活动 论文在学术会议上交流 选修 4、3、2 分国际性、全国性和区域性三个等级。提交论文报告或相关证明。在校最高累计4学分。
国外访学并有访学报告 选修 4
参与科研活动 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项 选修 2 以学校文件为主。学生"参与科研活动"在校最高累计4学分。
参加教师科研项目(20学时以上) 选修 2 有指导教师出具证明。
参加科研活动小组活动(20学时以上) 选修 2 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参加系、校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选修 2、3、4 结项后给定
参与学科讲座 文(理)科生参加自然科学(人文社科)讲座2次或人文社科(自然科学)讲座4次 选修 1 由相关组织单位填写活动记载卡,在校最高累计1学分
发表论著 学科专业核心刊物(C类以上) 选修 4 按教师专业职称评定标准认定刊物级别。学生"发表论著"在校最高累计4学分。
学科专业非核心刊物(D类) 3
公开发表(E、F类) 1-2
独立撰写或主编 选修 2—4 按参编字数3万字以上、2万字以上、2万字以下分成三个等级。
多人撰写或参编 1—3
创新创业 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技术、外观设计 选修 2 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。在校最高累计2学分。
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并取得成功经验 选修 2 提供相关创业证明,在校最高累计2学分。
其他 升学 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选修 2 提供有关证明(书)
校外实践 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报告(不少于3000字) 选修 1 有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,在校最高累计1 学分。 团学
社会实践 每学年参加各类实践活动不少于20学时 选修 3 每学年1学分,累计最高3学分。
志愿服务 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学时 选修 3 每学年1学分,累计最高3学分。 青志部
校内实践 学生工作 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且考核合格 选修 1—2 每学年1学分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在校最高累计2 学分。 秘书处
校内工作助理 担任各部门工作助理 选修 1—2 每学年1学分,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在校最高累计2 学分。
社团活动 一年内参加院级社团活动不少于20学时 选修 1—2 每学年1学分,由社团指导教师出具合格证明,在校最高累计2 学分。 社团部
技能培训 外语 WSK、TOEFL、GRE、雅思考试过线 选修 3 证书认证。外语技能在校最高累计3 学分。 学习部
非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六级考试(其中音体美通过英语四级考试) 选修 2 提供有关证明(书)
获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2
获取其他外语等级证书 1
计算机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 选修 2 提供有关证明(书),计算机技能在校最高累计3 学分。
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 选修 1
辅修 获取双学位 选修 4 提供有关证明(书),最高累计4学分。
获取双专业证书 选修 2
行业培训 职业准入证书(包括非师范类获得教师资格证等) 选修 2 提供有关证明(书),在校最高累计2 学分。
其他
自选活动 宣传工作 在省级及以上媒体上发表有关宣传机电工程系的新闻稿件、采编、视频等,每篇(件)每人次加选修综合学分0.5分,在市级媒体上发表有关宣传机电工程系的新闻稿件、采编、视频等,每篇(件)每人次加选修综合学分0.3分,在院级媒体上发表有关宣传机电工程系的新闻稿件、采编、视频等,每篇(件)每人次加选修综合学分0.05分。相应加分需提供相应的网站链接,同一篇文章按最高等级加分,每篇文章只加给前两名报道人 选修 4 个人申请,提供有关证明,每学期最高1分 宣传部
好人好事 对于见义勇为或者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,被媒体报道的每人次加可加选修综合学分1分,其他加0.5学分,若有虚假扣除1学分 选修 个人申请,提供有关证明,每学期最高1分 秘书处
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每人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5分 选修 个人申请,提供有关证明 青志部
公寓 大一期间宿舍成绩在98分及以上,该宿舍每人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04学分,宿舍长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08分,班级负责人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08分;96分以下,扣除相应分数。大二期间96分及以上加相应学分,94分以下扣除相应学分,大三期间94及以上加相应学分,92分及以下扣除相应学分 选修 查看公寓成绩记录,每学期最高1分 宿管部
文艺活动 参加院、系组织的文艺活动未获奖或非竞赛类活动的,每人每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2学分。规定人数的团体比赛,学生个人按获校一等奖计分,如大合唱、广播操等团体比赛,若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,每人次再加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5分。 选修 查看相关记录,每学期最高累计2学分 文艺部
社会工作 系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、学生会部长、团总支委员、班长、团支书、重要学生社团负责人学年考核优秀、良好、合格者,可分别得选修综合学分2学分、1.5学分、1学分。 选修 查看相关记录 秘书处
系学生会、班团一般干部,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及其他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学年考核优秀、良好、合格者,分别得选修综合学分1、0.5、0.2学分。 选修
体育运动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系级体育活动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每人每次分别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25、0.2、0.15学分。参加院、系组织的文艺活动未获奖或非竞赛类活动的,每人每次分别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1学分。篮球、排球等规定人数的团体比赛,学生个人按团体获奖等次计分。早操迟到扣除选修综合学分0.05学分,旷操扣除选修综合学分0.1学分。 选修 查看相关记录 体育部
活动组织者 举办系级活动,组织者每人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5学分,配合组织者每人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3学分;举办院级活动,组织者每人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1学分,配合组织者每人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8学分 选修 每学期最高累计1学分 社团部
活动抽调 积极参加临时抽调每人每次可加选修综合学分0.02学分,不配合者扣除选修综合学分0.04学分 选修 查看相关记录,每学期最高累计1学分 学生会各部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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